在中国,几乎每种职业都有个祖师爷,比如说教师的祖师爷是孔子,木匠的祖师爷是鲁班,皋陶则因其造律被称之为法祖或狱神。

任何一种外来文化,都只有植根于传统才能够成活,而一种在吸收、融合外来文化过程中创新传统的能力,恰又是一种文明具有生命力的表现。这是一个很宽泛的原则,因为文化的概念本身就极有弹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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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这样做的结果,不可避免要给人以内容上庞杂的印象。这里,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认真研究。这里我还可以补充一句,我的研究也是历史的和比较的,唯独不是思辨的。而就自然法乃至西方中古法律学说所作的讨论,同时又未尝不是对于中国法律传统以及法学衰败现状的观照与批判。这是可以顺便加以说明的。

就更具体一层的方法来说,或如一位学界前辈所言,我的研究主要是社会学的。由此造成的社会脱节与文化断裂,转而成为民族振兴的障碍。如果没有法的精神,即使拥有最好的法律,也只会是一纸空文。

因此,走到极端,左派必然走向关门主义,把自己孤立于世界之外,最终走向落后,走向挨打。这里的西方式宪政实际上只是一个稻草人。孙中山先生开始时就是想照搬西方宪政,实行西方式的多党议会民主,后来以失败告终。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称法的精神。

人们首先需要从目前左、右派那些脱离中国现实的毫无用处的讨论中挣脱出来,更不能让左、右派的宪政话语绑架了中国宪政。左派还是在继续强调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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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在自由派看来,在一党统治的体制内,不可能产生法治,如果没有类似反对党那样的外在制约和三权分立那样的内部制约,共产党本身不会自觉服从法律,而会站在法律之上。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,一旦失守,社会正义便荡然无存。不过,一党独大并没有妨碍这两个国家实行有效的宪政。在没有理论的指导下,就很难有有效的法治改革和建设。

尽管法治变得重要起来,中国远没有完成法制建设。如果是rule of law,表明共产党自身必须服从法律。在另一些国家,宪政往往和无政府联系在一起。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所所长 进入 郑永年 的专栏 进入专题: 宪政 法制 法治 。

如果说前两方面所要解决的是司法地方主义,后一方面所要解决的是各级领导人随意干预司法程序的问题。简单地说,法的精神包含两方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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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,包括非洲、亚洲和拉丁美洲,很多国家在理论上都是西方式宪政国家,具有多党制、选举、三权分立、自由媒体等等所有西方所拥有的制度体制,但就是没有一个是运作得好的。尽管左、右派的宪政论述似乎表现为中国的主流话语,但都不符合中国的现实。

另一方面是社会成员必须具备服从法律的意识和文化。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法治和依宪治国方案表明,今天的共产党也是要实行宪政的。问题在于,中国共产党不实行宪政,实行的又是什么样的制度呢?宪政不仅是近代以来,数代中国人的愿望,也是迄今为止最为稳定的政体形式。自由派因此幻想着能够把中国转型成为另一个西方国家,实行西方那样的宪政。民法、刑法和诉讼法等仍然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。无论是日本、新加坡还是其他成功的案例,都是因为关键的少数人,也就是政治企业家。

有效宪政的关键在于这两个国家的政治精英,能够有效地把自己的文化价值观,和西方的一些最优实践结合起来。中国的社会立法远未完成,在很多方面仍然空白。

例如,如果执政党的精英不能践行法治,如何可能要13亿老百姓来服从法律?执政党最近提出的四个全面,其中两个全面就是全面建设法治社会,全面治党。近年,中国社会发生了一场持续的宪政之争,直到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出台以法治为核心的改革纲领、强调法治的前提是依宪治国才告一段落。

如上所说,非西方发展中国家有太多失败的宪政案例。一是法作为客体,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
这些制度设计很显然是要界定政治和司法之间的边界,防止政治人物随意干预司法的公正性。可以预见,把法治和治党结合起来,应当是中国宪政之路的突破口。需要一批政治企业家 四中全会在这方面已经走出了重要几步,包括建立巡回法庭、建立跨区域人民法院、法律从业人员专业化、实行领导人干预司法终身追究责任制。但这场争论远没有终结,因为中国社会对宪政并没有多少共识。

一党主导下的宪政,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远比多党制下的法制建设来得重要。在实践层面,中国更需要制度创新。

不过,也有成功的例子,例如日本和新加坡等。一党主导下的宪政体制 在一些国家,宪政名不符其实,停留在纸面上。

从四中全会所确定的制度设计来说,这种制度创新是可能的。以自己的文化为体,以西方的制度工具为用。

四中全会所界定的法治要普遍适用于社会、经济、军队和执政党本身的治理,所以应当说是广义的法治而非仅是法学家所界定的狭义法治。因为执政党的主要目标在于经济发展,不难理解大多数法律都是有关经济活动的。除了自由派,没有多少人认为中国应当实行西方式宪政。当然,中国要实现一党主导下的宪政仍然任重道远。

实际上,在中国还没有确立主流社会所能接受的宪政观的情况下,中国社会会继续被左、右两个极端的宪政观念所左右。例如社会权利,包括社会保障、医疗、教育和公共住房等方面,还没有基本法律制度。

中国政治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,所需要直面的是如何建设一党主导下的宪政体制,包括法制、法治和司法独立等等方面。执政党控制立法,但法律一旦到位,政治便要终止,需要专业的司法组织和人员来执行法律。

中共十八大之前,一些领导人匆忙宣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。如果继续被左、右派主导中国宪政话语,等待人们的未来可能只是无政府。

文章发布:2025-04-05 12:33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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